餐厨垃圾处理服务企业资质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由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颁发,不同等级在注册资金、处理能力等核心条件上差异明显,同时需满足人员、设备、环保等共性要求,以下是详细说明:
分等级核心办理要求
一级资质:可承接市级及以上大型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部分一线城市可能要求达 2000 万元;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 800㎡,需包含办公区、设备存放区、化验室等区域。日处理能力不低于 800 吨,要配备完整的处理工艺设备,如厌氧发酵罐、油水分离器等。管理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含 8 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人员不少于 12 人,涵盖垃圾处理工艺、设备维修等专业;操作人员不少于 100 人,清运工持有限空间作业证等,驾驶员需有 B2 以上驾照。近 3 年需承担过不少于 3 个中型项目或 1 个大型项目,并能提供相关合同与验收报告。
二级资质:适配区县级中型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日处理能力不低于 300 吨。办公场所和人员配置要求按一级资质比例降低,比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可适当减少,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也相应下调。设备方面需配备专用清运车、分拣机、除臭系统等,车辆需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并安装 GPS 定位。需具备稳定的中型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业绩,能提供合规的处理运行记录和环保检测报告。
三级资质:主要承接单个餐饮企业、小型园区等小型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日处理能力不低于 50 吨。办公场所满足基础办公和设备存放需求即可,无需像一级资质那样配备大面积的车辆维修车间等。人员配置以满足基础运营为标准,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数量大幅减少,但需保证有专业人员把控处理工艺和安全操作。设备上配备基础的密闭式收集桶、小型清运车及简易处理设施,确保垃圾收集运输无泄漏、处理过程达标。
全等级共性基础要求
企业基础合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 “餐厨垃圾处理”“厨余垃圾清运” 等相关关键词。需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部分地区要求通过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无违规处理垃圾、污染环境等不良记录,合同履约率达标。
环保与安全达标:处理工艺需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若涉及废弃食用油脂回收,还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制定泄漏处理、火灾扑救等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留存记录,同时配备防毒面具、应急冲洗设备等安全防护装备。
台账与监测完备:配备油脂检测仪、COD 快速测定仪等至少 8 台检测设备,定期监测垃圾成分及处理后产物指标。详细记录垃圾来源、重量、运输路线、处理去向等信息,台账需保存不少于 3 年,且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需覆盖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