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由中国展览馆协会评定颁发,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办理需满足对应等级的资质标准,再按提交材料、审核、公示等流程完成申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如下:
资质等级申请条件
不同等级的资质对企业的基本条件、人员配置、技术装备等要求差异显著,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等级申报:
一级资质
基本条件:需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 万元,上一年度净资产 1200 万元以上;近 36 个自然月独立承担过 2 项合同额≥1000 万元或 4 项合同额≥500 万元的展陈项目;从事展陈工程经营 8 年以上,近三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600 万元。
人员要求:企业总人数≥50 人,含 1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10 名设计师、5 名项目经理,以及 5 名室内设计、电气等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技术装备:需通过 ISO 质量管理和 14000 环境认证,拥有≥3000 平方米的加工仓储场地,且近 36 个月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二级资质
基本条件: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 万元,上一年度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近 24 个自然月完成 2 项合同额≥500 万元或 4 项合同额≥200 万元的展陈项目;经营展陈工程 5 年以上,近二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 万元。
人员要求:企业总人数≥30 人,含 5 名设计师、3 名项目经理,以及 3 名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技术装备:通过 ISO 双认证,拥有≥2000 平方米的加工仓储场地,近 24 个月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级资质
基本条件: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 万元,上一年度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近 12 个自然月完成 2 项合同额≥100 万元或 4 项合同额≥50 万元的展陈项目;经营展陈工程 3 年以上,近一年工程结算收入≥300 万元。
人员要求:企业总人数≥15 人,配备相应设计师、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
技术装备:具备固定工作场所和基本施工设备,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
申请材料准备
企业需按要求整理材料并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企业基本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证书。
人员证明材料: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社保证明,建造师、设计师等关键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业绩与财务材料: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款银行对账单,以及近 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场地与装备材料:办公场所、加工仓储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施工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
其他材料:ISO 双认证证书、行业自律声明、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声明,以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证明。
办理流程
明确申报等级:企业对照资质标准,确定符合条件的申报等级,并完成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注册及会费缴纳。
提交材料:在协会指定申报期内,将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同时在线上系统提交电子版本。
材料初审:协会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若存在问题,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
现场核查与专家评审:初审通过后,协会组织专家实地核查企业场地、设备、人员等情况,再结合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公示与发证:评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在协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