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办理流程及条件

发布时间:2025-12-05 15:26|栏目: 企业等级 |浏览次数: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涵盖评估和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三类专业资质,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办理需满足对应等级的人员、设备、业绩等条件,并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的流程推进。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企业资质的申请条件分为通用条件和各等级、各专业的专项条件,通用条件适用于所有资质申请,专项条件则根据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有所差异。

通用条件

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最低数量要求的 10%。

拥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如施工资质需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等设备。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甲级资质专项条件

人员条件:评估和勘查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 50 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 25 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监理资质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 30 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 15 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业绩条件:评估和勘查设计资质要求近 5 年独立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项目总数不少于 5 项,总经费不少于 60 万元;施工资质要求近 5 年独立完成施工项目不少于 5 项,总经费不少于 5000 万元;监理资质要求近 5 年独立完成监理项目不少于 5 项,总经费不少于 30 万元。

乙级资质专项条件

人员条件:评估和勘查设计、监理资质要求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 10 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 人;施工资质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 20 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业绩条件:乙级资质暂无明确业绩要求,只需满足人员、设备等基础条件即可申报。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企业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资质申请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技术人员证明、设备所有权材料、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若申请甲级资质,还需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

材料受理

主管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评审

主管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核查企业的人员、设备、场地等实际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作出决定

主管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并告知理由。

公示发证

准予许可的企业名单会在主管部门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企业可在 1 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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