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安装服务能力等级评定中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要求,因设备品类(制冷空调、机电特种设备、电力设施等)和资质等级不同存在差异,且对专业匹配度、从业年限有附加要求,具体如下:
一、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服务能力等级
制冷空调类资质由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评定,分 A、B、C、D 四类,每类设 I、II、III 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核心为制冷空调相关专业职称,具体分级要求:
I 级(最高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上),且拥有 10 年以上制冷空调行业从业经验,需主持过大型制冷空调项目的维修安装技术工作。
II 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初级及以上),或持有制冷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且从业年限不少于 5 年。
III 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制冷空调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或持有制冷工、电工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年限不少于 3 年。
二、机电类特种设备维修安装资质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等)维修安装资质分 A、B、C 三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聚焦电气或机械专业,且与等级直接挂钩:
A 级、B 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高级职称),且从事特种设备设计、施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C 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职称(中级职称),且有 3 年以上相关特种设备维修安装管理经验。
三、电力设施承修类资质
电力设施承修资质分一至五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为电力相关专业,且结合从业年限设定门槛:
一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有 5 年以上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经历。
二级、三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有 5 年以上相关管理经历。
四级、五级: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且有 3 年以上相关管理经历。
此外,所有品类的资质评定均要求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由国家认可机构颁发,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部分地区还要求技术负责人与企业签订 1 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