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评定(以广西团体标准 T/GXDSL 010—2024《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等级资质评定技术规范》为主要依据)的完整程序按申请、受理、评审、公示、发证五个核心环节推进,以下是详细流程:
一、申请
企业需先确认自身符合对应服务领域的评定基本条件,准备评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人员资质证书、技术装备清单、服务案例介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要保证真实、完整、准确,按要求装订后,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纸质或线上申报材料,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受理
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 个工作日内开展形式审查,重点核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章是否完整等。审查合格的,正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企业补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后重新提交审查;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作不予受理处理并说明理由。
三、评审
材料评审:受理后,评定机构组织评审小组,依据评定指标体系,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从基础条件、技术能力、服务业绩、质量管理等维度进行全面评审,计算企业得分,形成初步评定等级建议。
现场评审(按需开展):对部分重点领域或评分临界的企业,评审小组会赴企业现场,核查技术装备、人员实操能力、服务流程执行情况等,验证材料真实性,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综合审议: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评审小组的材料评审结果、现场评审报告(如有)进行集体审核,结合专家意见,最终确定企业的服务能力等级。
四、公示
评定委员会将确定的企业等级评定结果,在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及相关行业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佐证材料。评定委员会收到异议后,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人,若异议成立,需重新评审并调整结果。
五、发证
公示无异议后,评定委员会为企业颁发《企业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等级资质证书》,证书注明企业名称、专业技术服务领域、评定等级、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企业可凭证书在市场拓展、项目投标等场景中使用,证书有效期内,评定机构会按规定开展跟踪抽查,确保企业服务能力持续符合对应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