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登记条件
作品类型符合规定:需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类型,具体涵盖:
文字作品:像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呈现的作品。
口述作品:例如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凭借口头语言展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包含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诸如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像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即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电影、电视剧、动画片、视频等都归于这一类)。
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是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录音制品:即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录像制品: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
登记主体适格:登记人必须为权利人或权利人委托代理人。若为自然人,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登记材料合规:登记材料要真实、有效且完整。一般涉及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样本、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等。以个人作品登记为例,需准备作品登记申请表(在线填写)、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有模板可下载填写,手写签名后上传)、作品创意说明(有模板可下载填写,手写签名后上传)、身份证明文件(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需上传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登记授权书(委托他人代办登记时需提供,有模板可下载填写,手写签名后上传)以及作品样本 1 份(需上传完整的作品原件) 。不同作品类型及权属情况(如委托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合作作品等),所需材料会有相应增加或调整 。
二、作品登记流程
用户注册登录:申请人可注册账号,或使用已有的版权登记账号登录。登录途径为进入 “陕西宣传网” 首页,点击网上办事,进入版权业务板块,选择在线办理进行操作。用户注册遵循实名制原则,需在线提交身份证明和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凭借账号登录系统办理版权登记。
在线申请: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作品登记申请在线办理,进入版权登记系统。在系统中选择对应的办理机构(如商洛广播电视台版权工作站等),然后填报作品登记申请表,上传作品样本及相关材料。若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联系工作站人员。注意,多个作品需一次性批量提交,若样本过大无法上传,可现场递交至版权工作站或复审单位。
在线初审:相关版权工作站(如商洛广播电视台版权工作站)会在线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检查申请人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若符合,初审通过,进入复审环节;若不符合,会告知申请人在线补充修改。
在线复审:省内作品登记复审由陕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和电影质量检测中心负责,省外作品登记复审则由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负责。复审主要确认是否予以登记。若填报不符合要求,会告知申请人在线补充修改。复审通过准予登记的,将颁发《作品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不予登记的,会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证书领取:若申请人需要纸质登记证书,需线上提交纸质证书申请,待受理后可自行前往版权工作站或复审单位领取;若仅需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可直接登录系统查看、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
三、不予登记及撤销登记情形
不予登记情形:属于以下情况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等。
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例如对于一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但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超过该保护期的作品,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也就无法进行登记。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如含有宣扬淫秽、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的作品 。
撤销登记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登记后发现有上述不予登记情况的。
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比如作品实际权属存在争议,但登记时错误登记为某一方所有 。
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
虽然不存在版权等级划分,但通过作品登记,能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作品的权利归属,在发生版权纠纷时,作品登记证书可作为初步证据,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