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软著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5-09-15 16:26|栏目: 专利代理 |浏览次数:

发明专利和软著(软件著作权)主要有以下区别:

保护对象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等,如一种新的生产工艺或新型设备的技术方案。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作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代码、开发文档等,侧重于对软件表达形式的保护。

保护条件不同:

发明专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需是前所未有的技术方案,且相比现有技术有突出进步,还要能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

软件著作权:强调作品的独创性,即由开发者独立开发,而非抄袭,并且能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即可。

审查方式不同:

发明专利:需经过严格的实质审查,审查员会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周期较长。

软件著作权:一般采用登记制,只进行形式审查,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格式要求,通常就能获得登记,程序相对简便快捷。

权利内容不同:

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享有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等,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可能构成侵权。

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等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保护期限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为 20 年。

软件著作权: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 50 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 50 年。

维权难度不同:

发明专利:侵权判断较复杂,需要对比技术特征,确定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维权难度相对较大。

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相对容易些,主要看软件的表达是否相同,如代码、界面等是否实质相同,维权难度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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