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遵循国家《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 年版)》,分为第一类(B1,基于设施资源)与第二类(B2,基于公共应用平台)两大核心类别,各细分类型在业务范围、注册资本、人员场地等方面有明确办理要求。以下是详细解析:
核心类型与适用场景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B1)
B11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为用户服务器等提供机房放置、维护、管理及云资源协作等服务,适用于数据中心、云服务商(如阿里云、腾讯云等)。
B12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通过节点服务器群提供内容分散存储与高速缓存,提升网站、视频等访问速度,适用于内容加速服务商。
B13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 - VPN):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适用于企业搭建跨地域内部安全网络。
B14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利用公用通信设施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适用于小区、写字楼宽带运营商等。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B2)
B21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提供在线交易、支付、订单处理等,适用于电商平台、票务系统等。
B24 信息服务业务(ICP/SP):通过互联网 / 移动网提供信息内容或应用服务,ICP 适用于资讯网站、付费 APP 等;SP 适用于移动端短信、彩信服务等。
B23 呼叫中心业务:利用电话、互联网提供呼入 / 呼出服务,适用于客服外包、电销企业等。
B22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提供多方电话 / 视频会议等,适用于会议工具服务商等。
B22 存储转发类业务:提供语音信箱、电子邮件等存储转发服务,适用于传统通信相关服务。
通用办理要求
主体资格
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西安本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 “增值电信业务” 相关表述,无外资比例限制的业务外资股比通常不超 50%(特定业务除外)。
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册资本
跨省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如 IDC、CDN 等),注册资本≥1000 万元;省内经营≥100 万元。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如 ICP、EDI 等),注册资本≥100 万元。
人员配置
至少 3 名员工(含技术、安全负责人),需提供近 1 个月西安本地社保缴纳证明。
场地与设施
具备固定办公场地,如呼叫中心需符合特定面积要求;服务器需托管于境内有资质的 IDC 服务商,提供托管协议、域名证书等。
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图、近 1 个月社保证明等。
专业材料:业务发展可行性报告、技术方案(含网络拓扑图)、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用户隐私保护制度等;外资企业需额外提交《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审批流程
线上提交材料至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或陕西政务服务网通信管理局专区,先经形式审查(5 个工作日内),再现场核查(10-20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发证,官方审批不收费。
不同类型专项要求
IDC/CDN:需具备机房设施、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交网络单元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等材料,三级及以上系统每年评测一次。
ICP:网站 / APP 需提前完成陕西属地 ICP 备案,备案主体与申请公司一致,需提供信息内容审核细则。
EDI:需补充商户属地核验方案,保障在线交易数据安全与合规。
ISP:需具备与接入服务相匹配的网络资源与技术能力,保障用户接入质量与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