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经济带低空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6-05-12 16:38|栏目: 低空新闻 |浏览次数:

武汉市围绕长江经济带低空经济,已构建 “1+N” 政策体系,核心为武政规〔2024〕8 号文(2024 年 6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配套落户、基建、航线、科创、金融、人才、技改、集聚等九大支持方向。

一、核心政策文件

《武汉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政规〔2024〕8 号)

《关于支持武汉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24〕25 号)

《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武政规〔2025〕5 号)

二、重点扶持内容(九大方向)

1. 重大项目落户奖励

新落户 eVTOL / 大中型无人机整机、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 / 运营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 万元、次年营收≥2000 万元:按实缴注册资本 5% 奖励,最高 1000 万元。

配套提供空间、场地、设备、人才等保障。

2. 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无人机智能机巢:按建设投入50% 补贴,单巢≤10 万元。

中大型起降场 /eVTOL/ 直升机平台:50% 补贴,单场≤100 万元,单企业年≤500 万元。

测试服务基地(≥5000㎡、年服务≥5 家、起降≥1000 架次):50% 奖励,最高 200 万元。

3. 试点航线运营奖励

物流配送(小型无人机,年≥1000 架次):每条 20 万元。

物流配送(大中型无人机,年≥500 架次):每条 40 万元。

短途运输(公开售票、年≥100 架次):人次≤500 元、架次≤3000 元,单航线年最高 200 万元。

4. 科技创新支持

国家级创新中心 / 技术中心 / 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 1000 万元。

通用航空器(含大中型无人机)首获型号合格证 / 生产许可证:各 200 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 / 转让增值税免税。

5. 产业金融支撑

市、区联动形成100 亿元低空经济发展基金群,区级如武汉经开区设 20 亿元母基金。

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低空产业基金,投向新基建、中小企业、龙头企业。

6. 人才引育补贴

纳入 “武汉英才计划”,战略科技人才 “一事一议”,产业领军人才一次性奖励 + 团队支持 + 综合保障。

无人机驾驶员 / 测绘操控员等培训:每人 500–8000 元补贴。

7. 技术改造补助

工业设备投资≥2000 万元:8% 补助,最高 800 万元。

智能化改造≥500 万元:8% 补助,最高 1000 万元。

专精特新 “小巨人” 门槛降至500 万元。

8. 产业集聚扶持

东湖高新区、经开区集聚区租赁自用研发 / 生产 / 办公用房:最高 50 元 /㎡/ 月,最长 3 年,年最高 100 万元。

9. 标准制定奖励

主导制定国际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团体标准:最高 100/50/30/10/10 万元。

三、长江经济带定位与目标

战略定位: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打造 “天空之城”,建成全国重要低空经济高地。

产业目标(至 2025 年):

产业规模年增20%+,培育龙头5 家 +,新增科技 / 专精特新 / 单项冠军50 家 +。

布局1000 个低空起降场 / 点,形成地面基础设施网。

开通武汉都市圈直升机商务航线,拓展城际飞行、空中通勤、公商务出行。

四、申报要点

适用企业:独立法人,主营通用航空、无人机研发制造、低空飞行 / 运营 / 保障等链上企业。

原则:同类政策 “就高不重复”,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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