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客户做电商的,在淘宝上卖进口零食,生意不错,一个月流水小二十万。前阵子收到平台通知,说他的店铺资质审核没过,要求他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否则就下架。
他跑来问我,说我卖的又不是自己做的食品,都是包装好的成品,厂商都有生产许可证的,我怎么还要办什么东西。
我说你还停留在几年前的认知里。以前卖预包装食品确实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但2023年底政策改了,改成备案制,不用办证了,但你得做备案。不做备案,跟无证经营一个性质,平台要下架你,市场监管部门查到了也要罚。
他听完说那备案怎么弄。
我今天就一次性讲清楚。
先把概念理清楚,不然你连自己要不要备案都判断不了。
预包装食品,就是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里,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说人话就是,超市货架上那些带包装的、标了净含量的食品,什么薯片、饮料、罐头、进口饼干、保健品的,都算。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就是你的经营内容只限于卖这些已经包装好的成品,你不拆包、不分装、不加工、不制售。你是个纯销售环节,不碰生产加工。
这个界定很重要。一旦你开始散装卖了,或者你开始现场制售了,比如你把大包装的坚果拆开散着卖,或者你开始做奶茶、做盒饭,那就不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了,你得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满足不了你。
2023年12月起施行的新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从许可改成了备案。
什么意思呢。以前你要卖一包薯片,得去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走现场核查、审材料那一套流程,拿到证才能开卖。
现在不用了。你只需要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做一个备案,提交备案信息采集表就行。没有现场核查,没有复杂的审批流程,备案即生效。
听着是不是很轻松。但轻松归轻松,该做的动作不做,后果一样严重。
三种后果,一个比一个疼。
第一种,平台下架。现在淘宝、抖音、拼多多、小红书、微信小店这些平台,根据2026年5月20号起施行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平台必须对入网食品销售者进行实名登记,登记信息里就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你没备案,平台就不让你卖。平台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你就算侥幸过了第一次,下次核验也躲不过。
第二种,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罚款。这不是什么小事,食品安全领域的处罚力度一直不低。
第三种,你后续想增加经营范围的时候受影响。比如你备案了卖预包装食品,后来想增加散装食品销售,那就得从备案升级为许可,走正式的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如果你一开始就没备案过,后面要变更的时候基础都不在,处理起来更麻烦。
流程其实很简单。
第一步,你得先有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都行,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备案申请人。没有营业执照的先去办营业执照。
第二步,确定你的经营项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包括普通预包装食品,也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这些特殊食品。你卖什么就备案什么,别夸大也别漏报。
第三步,提交备案,线下的话去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窗口提交。
第四步,拿到备案信息采集表。备案不是发一个证书给你,而是给你一个备案信息采集表,上面有你的备案编号。这个表就是你的经营资质凭证。
有一点要注意。你在不同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分别备案。什么意思呢,你有两个门店卖预包装食品,那就得分别备案两次。不是一个备案走天下。
如果你是在网上卖预包装食品,有几个额外的要求。
第一,你必须在你的网店主页面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你的备案信息。不能藏着掖着,得让消费者能看到。平台核验的时候会看这个。
第二,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向平台提供者提交真实有效的备案信息,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有些老板自己没备案,借用别人的备案信息上平台开店,这个一旦被查到,直接下架加罚款。
第三,如果你卖的是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比如巧克力、冷链食品,你得确保贮存运输配送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备案只是资质层面的,不是备了案就万事大吉,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一直在你身上。
问得多的一个问题,我已经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了,还要不要做预包装食品备案。
不用。你已经有许可证了,许可证覆盖了预包装食品销售,不需要另行备案。但如果你许可证上没有预包装食品这个经营项目,那要申请变更。
还有一个,我卖自己种的水果算不算。
不算。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也不需要备案。但注意,是食用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如果你把水果加工成了水果干、水果罐头,那就是预包装食品了,得备案。
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踩的。个体户能不能做预包装食品备案。
能。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经营主体,可以作为备案申请人。不是只有公司才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