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 体系认证在部分情况下是强制的,部分情况下是自愿的。具体如下:
强制认证的情况:
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等高风险食品企业必须实施 HACCP 体系。此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也需强制实施 HACCP 体系,以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海关总署规定,罐头类、肉及肉制品类、速冻蔬菜等七大类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验证 HACCP 体系。另外,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将 HACCP 列为进口食品的强制要求,因此出口到这些地区的食品企业也必须实施 HACCP 体系。
特定餐饮服务单位:部分地区对特定餐饮服务单位有强制要求,如《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当按照良好生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一些地方还要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等实施 HACCP 认证。
自愿认证的情况:除了上述强制要求的企业外,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自愿选择是否进行 HACCP 体系认证。国家鼓励这些企业实施 HACCP 体系,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