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办理 外卖餐饮小程序必备

发布时间:2026-03-25 10:47|栏目: 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为食品交易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需要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其运营的合规性和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5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备案服务对象必须是企业法人


2、申请人符合主体资格条件


3、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覆盖网络交易处理


4、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5、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6、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备案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证明;


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仅自建网站需要提交);


6、三方平台备案信息登记表;


7、授权委托书;


8、其他相关专业性申请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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