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是指在网络环境中,为食品交易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平台需要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其运营的合规性和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5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备案服务对象必须是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