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保障低空飞行安全,针对 2024 年 1 月 1 日前设计定型的遗留存量中大型无人机(中型 25-150 公斤、大型>150 公斤),民航局明确特殊适航证过渡办理政策,老旧机型可通过安全评定完成补证,过渡期截至 2026 年 11 月 26 日,逾期未取证将禁止商业飞行与管制空域运行。以下从办理要求、补证流程及核心注意事项三方面,全面解读合规办理细则。
一、遗留存量无人机适航认证核心办理要求
(一)适用范围界定
仅针对2024 年 1 月 1 日前已设计定型、无设计更改的中大型民用无人机,微型(<250 克)、轻型(250 克 - 4 公斤)无人机豁免适航认证,但需完成实名登记与运行识别模块加装。农业植保类无人机若最大起飞重量≤25 公斤,且在农林空域作业、高度≤30 米、视距内飞行,可豁免适航认证。
(二)主体资质要求
企业申请人:具备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无人机相关业务,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与设计保障体系;操控人员需持有有效 CAAC 无人机执照,视距内飞行年满 16 周岁,超视距飞行年满 18 周岁,执照完成年度签注。
个人申请人:仅限合规自用、无私自改装的机型,配备持证操控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不用于商业运营。
(三)设备技术标准
机身状态:机身编码完整清晰,满足 “三码一致”(机身 SN 码、登记码、识别码),无破损、无私自改装(含动力、飞控、载荷系统),核心部件(电机、电调、飞控)与原厂设计一致。
安全性能:飞行系统、动力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符合民航适航标准,抗风等级、续航能力、悬停精度达标,具备失效保护功能(故障时自动悬停 / 返航)。
识别要求:2026 年 5 月 1 日前购置的存量机,需加装符合 GB 46761 标准的运行识别模块,实现飞行数据实时回传、120 小时数据不可删除存储。
(四)材料与保险要求
基础材料:民用无人机系统适航证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 / 个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机身照片(含编码)、实名登记凭证。
技术文件:制造符合性声明、原厂技术图纸、生产检测记录、≥5 小时试飞报告、民航局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含动力、飞控、抗风性能)。
保险凭证:强制购买保险,机身险不低于 200 万 / 架,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 500 万 / 次,覆盖飞行作业全风险。
二、老旧机型补证全流程(UOM 平台线上办理)
(一)前期准备(1-2 周)
资质核验:确认机型符合存量过渡政策,无设计改装;企业完成 UOM 平台账号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完成实名认证。
设备整改:联系原厂或授权服务点,加装运行识别模块,获取《加装合格证明》;修复设备故障,确保核心部件完好,三码一致。
资料整理:收集技术图纸、生产记录、试飞数据、检测报告、保险凭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盖章齐全。
(二)线上申报(1 周预审)
登录平台:进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选择 “特殊适航证 - 存量老旧机型补证” 通道。
信息填报:填写无人机型号、序列号、设计定型时间、用途、运营范围,上传资质文件、技术资料、加装证明、保险凭证等材料(PDF/JPG 格式,单文件≤5MB)。
形式预审: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1 周内反馈结果;材料不合格的,按要求补正后重新提交。
(三)现场核查与试飞验证(2-4 周)
现场检查:审核人员实地核查设备技术状态,核对机身编码、核心部件型号,确认无改装、无破损,识别模块运行正常。
试飞验证:按民航局安全评定大纲开展试飞,科目包含起降、悬停、航线飞行、抗风测试、失效保护测试,完整记录试飞数据(≥5 小时),形成试飞报告中国民用航空局。
报告编制:委托民航局认可机构编制《无人机系统安全评定报告》,汇总技术资料、检测数据、试飞结果,评估安全水平中国民用航空局。
(四)审批发证(1-2 周)
终审提交:通过现场核查与试飞验证后,提交安全评定报告及补充材料,进入终审环节中国民用航空局。
审批发证:民航局适航审定司审核通过后,颁发特殊适航证,有效期至 2026 年 11 月 26 日,注明使用限制(如运行空域、作业类型)。
证后备案:领取证书后,在 UOM 平台更新设备信息,绑定适航证编号,完成运营资质关联。
三、老旧机型补证关键注意事项
(一)时间节点管控
补证截止:2026 年 11 月 26 日前必须完成特殊适航证办理,过渡期结束后(2026 年 11 月 27 日),未取证中大型无人机禁止任何飞行活动。
模块加装:2026 年 12 月前完成识别模块加装,2027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实名补登记与激活,逾期限制飞行。
签注更新:适航证有效期内,每年完成一次资质签注,提交设备维护记录、飞行数据报告,确保持续合规。
(二)材料真实性与合规性
严禁伪造:所有技术资料、试飞数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有效,伪造材料将直接驳回申请,纳入黑名单,影响后续申报。
原厂证明:老旧机型若原厂已注销,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替代原厂生产记录与检测报告中国民用航空局。
改装禁止:补证过程中及取证后,严禁私自改装核心部件,确需改装的,需重新申请安全评定,变更适航证信息。
(三)设备维护与运行管理
定期维保:建立设备维护台账,按原厂手册开展定期检修,留存维保记录;核心部件更换需使用原厂配件,同步更新设备档案。
飞行管控:持证飞行,严格遵守适航证使用限制,禁止在管制空域、人口密集区违规飞行;飞行前检查识别模块、失效保护功能,确保正常运行。
数据留存:飞行数据实时回传监管平台,120 小时数据不可删除;留存飞行日志、作业记录,以备监管核查。
(四)常见问题规避
编码缺失:老旧机型机身编码磨损、模糊的,需联系原厂补打编码,或通过第三方鉴定确认机身唯一性,避免因编码问题驳回申请。
试飞不达标:提前开展试飞演练,排查设备故障,确保试飞数据完整、科目全覆盖,避免因试飞不合格延误进度中国民用航空局。
保险不合规:严格按保额要求购买保险,确认保险覆盖飞行作业全场景,避免因保险凭证不符合要求影响审批。
(五)过渡期后续规划
特殊适航证到期后(2026 年 11 月 26 日),老旧机型需按正常适航标准申请标准适航证,或淘汰更新;鼓励企业提前规划,逐步替换老旧设备,适配最新适航要求,保障长期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