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22 10:32|栏目: 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凡在咸阳注册或主要运营地在渝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含自营类平台),须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备案。

 备案主体范围

适用于为食品经营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含仅提供信息展示、不介入交易环节的信息服务平台)。

前置条件

1. 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运营”等相关内容;

2. 具备与平台规模相适应的数据备份、安全防护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完成岗前培训。

核心材料清单

备案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法定代表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明;

与入网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协议范本。

办理方式与时限

全程网上办理:登录“政务服务网”→切换至“咸阳市市场监管局”站点→选择“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事项→上传材料→提交。

市场监管部门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并出具《备案凭证》。

温馨提示:备案非许可,不设审批门槛,但未备案擅自开展业务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31条予以查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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