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办理质押登记流程

发布时间:2025-09-17 08:31|栏目: 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因知识产权类型不同,流程略有差异。主要包括专利权质押登记、著作权质押登记和商标权质押登记,以下是具体流程:

专利权质押登记流程:

订立合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合同应明确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被担保债权种类和数额、专利权相关信息等内容。

准备材料:需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专利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等。若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提交申请:当事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电子件、邮寄或窗口提交纸件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

审查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通过互联网在线方式提交的,2 个工作日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不合格则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著作权质押登记流程:

签订合同: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著作权质押合同,明确当事人信息、被担保债权情况、出质著作权范围等内容。

准备材料:包括著作权质押合同申请表、出质人及质权人身份证明、主合同及著作权质押合同、作品权利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登记机构,通常为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地方版权局。

审核发证:登记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人齐备的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文件的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颁发《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同时将登记情况编入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文献,供公众查阅。

商标权质押登记流程:

合同订立: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书面商标权质押合同,约定好相关权利义务,如质押商标、担保范围、质押期限等。

材料准备:一般需提供商标质押登记申请书、商标权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主体资格证明、商标注册证等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质押登记申请,可通过线上商标局官网系统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审查与登记:商标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并颁发商标权质押登记证明;若不符合规定,将通知申请人补正或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Copyright © 2023-2026 河南壹登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