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 境外投资备案是国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关键程序,而 37 号文主要规范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外汇管理。二者在适用对象、办理流程等方面存在差异,但都是企业境外投资合规运营的重要保障。以下是具体介绍:
适用对象
ODI 境外投资备案: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投资非金融企业的情形,主要涉及企业层面的境外直接投资行为。
37 号文:适用于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SPV),进行境外投融资活动以及返程投资的情况。这里的境内居民个人包括持有中国境内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
办理流程关联
ODI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企业需先向发改委提交申请,递交项目信息、投资计划等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然后向商务部提交相关材料,获批《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最后凭上述文件到外汇管理局(通过当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完成后才可进行境外投资。
37 号文登记流程:境内个人需先确认投资者身份和境内权益,然后设立境外 SPV,接着向所在地银行提交申请及《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办理 37 号文登记。银行审批通过后,会下发《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和《业务登记凭证》,之后可设立 WFOE(外商独资企业),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
主要作用
ODI 境外投资备案:旨在确保企业境外投资符合国家政策,提高境外投资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便于国家对境外投资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7 号文:主要是为了规范境内居民个人的跨境资金流动,实现境内居民通过境外持股方式的融资需求,同时允许境外融资资金通过返程投资回流至境内,确保资金交易安全,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