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能力建设工作委员会和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制定了 CS 标准评估流程。CS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CS 能力等级认证证书有效期满,获证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前3个月内提出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程序与初次评估程序一致。
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日起,在每年规定的期限内(以评估工作部发布通知时间为准)通过评估工作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由颁证机构对年度自查情况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文件复核。评估机构如发现年度自查报告存在异议,可对获证组织采取现场复核。
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获证企业,自证书发放之日起12-18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评估,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开展2次监督评估,监督评估人日数不应少于对应级别初次评估总人日数的一半,两次监督评估内容应完整覆盖该能力级别所要求的能力项过程要求和度量项要求。
需注意的是,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是:CS1级、CS2级、CS3级、CS4级和 CS5级,所有级别的证书有效期都是4年。在再评估过程中,若未能达到相应级别能力要求的获证企业将会被降级处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关注相关政策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