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CS3级(良好级)、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
CS1级(初始级)组织具备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及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活动开展的基础能力。
CS2级(基本级)组织实施了必要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管理,日常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活动有序开展。
CS3级(良好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良好的水平,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服务活动顺利开展。
CS4级(优秀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优秀的水平,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 服务项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
CS5级(杰出级)组织的战略、经营、人才、技术、数据、管理和创新等综合能力达到了行业内先进的水平,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主要业务领域中典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项目技术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信息系统建设和能力服务评估(CS)等级申请流程:
1、申请企业自主选择评估机构,提交评估申请;
2、评估机构确定受理评估后,与申请企业签订评估合同;
3、申请企业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资料,评估机构进行文件评审;
4、文件评审通过后,评估机构实施现场评估;
5、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做出机构推荐的评估结论,出具评估报告;
6、评估机构推荐为CS1级(初始级)、CS2级(基本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报评估工作部备案审查通过后,得出最终评估结果;初次申请级别不得高于CS2级(基本级)。证书有效期内,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可以逐步进行升级,不可跨级别申请;
7、评估机构推荐为CS3(良好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 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
8、评估机构推荐为CS4级(优秀级)、CS5级(杰出级)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由专家委员会定期召开专家评议会,申请企业现场答辩(再评估时不需要现场答辩),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得出最终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