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认证实行 “国家统筹、省级实施、第三方支撑” 的三级管理体系,其核心逻辑是 “政府监管定标准、地方部门抓落实、专业机构做评价”。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常混淆 “审批机构” 与 “评价机构” 的职能边界,导致对接效率低下。结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及 2025 年最新政策调整,以下详解各级认证相关机构的核心职能、代表性名录及实操要点:
一、国家级核心机构:标准制定与最终审定
国家级机构不直接开展企业层面的认证审核,主要负责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和最终名单确认,是绿色工厂认证的 “指挥中枢”。
(一)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作为全国绿色工厂培育工作的统筹部门,其核心职能包括:
政策与标准制定:发布《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及各行业专项标准,2025 年新增 53 个重点行业评价细则;
平台建设运维:负责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的运营,所有国家级申报需通过该平台完成;
最终审核公示:对省级推荐的企业进行专家评审,确定拟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
动态监管:建立 “有进有出” 的动态管理机制,对连续三年得分靠后的企业予以移出名单处理。
(二)支撑机构: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作为#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绿色工厂培育的技术支撑工作:
参与评价标准修订与解读;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训;
协助#开展专家库建设与管理。
二、省级核心机构:培育推荐与过程监管
省级机构是连接企业与国家的 “中间枢纽”,负责本地区企业的培育、初审、推荐及日常监管,是申报成功的关键对接主体。
(一)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省均明确由#门牵头绿色工厂认证工作,其核心职能呈现 “培育 + 审核 + 推荐” 的全链条特征:
梯度培育:建立本地区绿色工厂培育库,对具备潜力的企业制定改造升级计划;
材料审核: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重点核查能耗数据、环保合规性等核心指标;
跨部门核验: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排除存在安全事故、环保处罚的企业;
推荐上报:按 “优中选优” 原则遴选省级优秀企业,于每年 7 月 31 日前通过国家级平台推荐至#。
(二)省级代表性机构名录(按区域分类)
1. 华北地区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优先推荐中关村示范区内智能制造企业,这类企业在申报时可享受技术改造补贴倾斜;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要求企业必须纳入地方第三方评价机构白名单,未进入白名单的企业需先完成第三方评价备案。
2. 华东地区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推行 “绿效码” 数字化评价,企业需先在 “江苏省工业能效提升平台” 完成绿效码赋码,赋码等级达到 “绿 A” 方可申报;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对绿电使用比例≥50% 的企业予以加分,申报材料中需提供绿电采购合同或发电补贴证明。
3. 西南地区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处:申报企业需先纳入区县梯度培育库,通过 “工业绿效码” 平台提交材料,区县经信部门会对培育库企业开展月度跟踪指导。
4. 西北地区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重点支持能源化工行业绿色改造企业,这类企业在能耗指标审核时可参照行业特殊标准,适当放宽部分要求。
(三)市级与区县配套机构
企业申报需先通过 “区县初审→市级复核→省级推荐” 的层级审核:
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企业资格初审、材料真实性核查,会同步征求当地环保部门(核查排污许可证有效性)、应急管理部门(确认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意见;
市级经信部门:对区县推荐企业进行符合性审查,部分省份(如江苏省、广东省)会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生产车间能耗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环保设施运维记录等。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专业评价与技术支撑
第三方机构是绿色工厂认证的 “专业裁判”,负责为企业提供评价报告编制、技术诊断等服务。需注意的是,2025 年国家级申报已取消第三方评价报告强制要求,但省级申报及企业自评价仍需其专业支撑。
(一)核心资质要求(2025 年最新标准)
根据《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合格的第三方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独立性保障:独立于受评企业,无股权、财务等利益关联,近 3 年无重大信用违规记录(可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
专业能力:
需纳入省级#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名单(如河南省、山东省实行备案制管理,未备案机构的评价报告无效);
至少配备 10 名专职技术人员,涵盖能源管理、环境工程、工业生产等领域,其中至少 5 人需持有注册能源审核员、清洁生产审核师等国家级资质;
技术条件:配备行业级排放因子数据库,支持 ISO 14064(温室气体核算)、GB/T 36132(绿色工厂评价)等标准自动匹配,部分省份(如江苏省)要求机构具备 IoT 数据监测能力,可实时对接企业能耗监测系统;
资质时效:评价资质有效期通常为 2-3 年,到期需向省级#门重新申请备案,提交近 3 年评价报告质量自查结果。
(二)国家级备案第三方机构名录(部分代表性机构)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机构批准号为 CNCA-R-2019-484,核心服务领域为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行业评价,资质有效期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联系方式为 13833123856;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机构批准号为 CNCA-R-2002-002,可提供全行业评价服务,尤其侧重低碳技术诊断,能为企业制定碳减排优化方案,资质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联系方式为 13810682554;
江苏艾凯艾国际标准认证有限公司:机构批准号为 CNCA-RF-2003-28,专注电子信息、轻工行业评价,熟悉半导体、家电制造等领域的绿色评价细则,资质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6 日(需确认最新备案状态),联系方式为 0512-69009008;
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机构批准号为 CNCA-R-2019-524,核心服务能源化工、建材行业评价,具备煤电、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专项评价能力,资质有效期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联系方式为 13402972170。
(三)省级特色第三方机构(区域代表性)
1. 东部沿海地区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擅长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高精尖行业评价,能针对这类企业的清洁生产工艺、危险废物处置等特殊要求提供定制化评价方案;
广东省节能中心:提供 “评价 + 改造 + 融资” 一体化服务,除编制评价报告外,还可协助企业对接地方银行绿色信贷,降低改造资金压力。
2. 中西部地区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重点服务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熟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绿色评价标准,能为电池、电机生产企业提供专项技术指导;
四川省节能监测中心:具备光伏、锂电等新能源产业专项评价能力,可结合西南地区水电资源丰富的特点,为企业制定绿电利用优化方案。
四、实操指南:如何精准对接与查询机构
企业需根据申报级别(省级 / 国家级)、所在行业及区域特点,精准选择对接机构,避免 “多头咨询、重复劳动”。
(一)机构查询 3 大官方渠道
国家级第三方机构查询:
登录 “绿色产品与标识认证信息平台”(https://www.chinagreenproduct.cn/GPIA/front/certCorp),在搜索栏输入 “绿色工厂”“评价” 等关键词,可查询所有备案机构的资质状态、批准评价范围及官方联系方式,还能查看机构近 3 年的评价报告抽查结果;
省级主管部门查询:
直接访问本省#厅官网(如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 “节能与综合利用” 栏目中查找 “绿色制造” 专题板块,通常会发布年度申报通知及推荐的第三方机构名单,部分省份(如重庆市)会在通知中明确申报平台入口及线下对接科室联系方式;
区域评价机构推荐:
联系所在区县经信部门(如 “XX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科”),获取本地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名录,这类机构更熟悉地方产业政策及申报偏好,能帮助企业优化材料结构,提高初审通过率。
(二)2025 年对接核心注意事项
区分 “审批” 与 “评价” 职能:
#门(国家 / 省级)是 “审批机构”,仅负责资格审核与最终名单确认,不接受企业直接提交纸质材料,所有申报需通过官方平台线上完成;
第三方机构是 “技术支撑机构”,仅提供评价报告编制、合规性诊断、技术改造建议等服务,其出具的评价报告需经#门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申报依据,并非 “提交即通过”;
关注资质有效期:
2025 年有多家第三方机构资质到期(如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企业在合作前需通过 “绿色产品与标识认证信息平台” 核实机构最新资质状态,避免使用失效资质机构的评价报告,导致材料被驳回;
国家级申报无需第三方报告:
根据 2025 年#最新政策调整,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可自行完成自评价并提交《自评价报告》,无需强制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但省级申报仍需按地方要求执行,例如重庆市、河北省明确要求企业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具体需以本省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五、常见误区澄清
误区 1:找国家级机构能提高通过率
纠正:国家级机构(如#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不直接对接企业,企业需先通过省级#门推荐,申报成功的核心是满足本省评价标准及推荐条件(如能耗指标、绿电使用率),而非对接国家级机构;
误区 2: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是 “通行证”
纠正:第三方报告仅作为技术参考,#门最终审核重点是企业的实际能耗数据(需与国家能源局监测平台数据一致)、环保合规性(无排污超标记录)等硬性指标,若发现数据虚假,企业将被列入失信名单,3 年内禁止申报;
误区 3:省级绿色工厂需国家机构审核
纠正:省级绿色工厂由各省#门自行组织评审与发布,无需上报#备案,但其评价标准需符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的基础要求,部分省份会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增设细分指标(如浙江省对绿电使用的加分要求)。
总结:机构对接核心逻辑
绿色工厂认证的机构对接需遵循 “先定级别、再找部门、后选机构” 的三步法:
明确申报级别(省级 / 国家级):申报省级找本地省级#门,申报国家级需先通过省级#门推荐,不可直接对接国家级机构;
对接主管部门:联系对应层级的#门(省级 / 市级 / 区县),获取年度申报要求、时间节点及材料清单,确认是否需要第三方评价;
选择合规机构:通过官方平台查询备案的第三方机构,优先选择行业匹配度高(如能源化工企业选陕西瑞特检测)、本地服务经验丰富的机构,降低沟通成本与材料修改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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