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运营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临时资质,不同类别(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气等)和等级的申请要求存在差异,且福建省内企业需先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初审或审批。具体要求涵盖企业基础、人员配置、技术能力、业绩等多个维度,详情如下:
一、通用基础要求
企业主体资格
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服务” 等相关表述,且近 3 年无重大环境违法记录、安全事故或质量投诉。注册资本方面,乙级资质通常要求不少于 300 万元,甲级资质要求更高,临时资质也需满足基本的资信条件。
管理体系要求
需建立规范化的运营质量保证体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同时具备完善的设施运行台账、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等管理制度。
二、人员配置要求
技术人员
甲级资质需配备注册环保工程师不少于 3 人,乙级资质不少于 1 人,且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拥有 5 年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经验。
专业技术人员中,环保、机械、电气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占比不低于 40%,且需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现场操作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需参加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与考核,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不同专业类别(如污水处理、废气治理)需配备对应持证人员。
三、技术与设备要求
检测能力
需具备自有实验室或固定检验场所,配备与运营类别匹配的检测设备,如水质检测仪、烟气分析仪等,且设备需通过计量检定,能独立完成设施运行中的常规指标检测。
设施与技术
针对不同运营类别,需具备相应的治理技术和设备,如工业废水运营企业需配备污泥脱水机、曝气系统等核心设备,废气治理企业需有 VOCs 监测仪、脱硫脱硝设备等;同时,需确保在线监测设备与省级环保数据平台对接,实现污染物数据实时上传。
四、业绩与运营能力要求
甲级资质
需提供近 3 年运营的大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实例,至少包含 3 个以上同类大型项目,且项目需通过环保验收,运营期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需提交委托运营合同、用户意见、第三方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乙级资质
需具备至少 1-2 个中型项目的运营经验,项目规模和处理能力符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同样需提供完整的运营记录和验收证明。
临时资质
无需提供过往运营业绩,但需证明具备开展对应设施运营的技术能力和人员配置,临时资质有效期为 2 年,期满后不予延续,需重新申请正式资质。
五、不同专业类别专项要求
资质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生活垃圾等多个专业类别,不同类别有额外专项要求:
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运营企业,需具备固定的处置场地,且场地符合环保规划,配备固废分类、转运、处置的专用设备;
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企业,需具备监测设备校准、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熟悉在线监测系统的操作与数据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