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服务能力等级特级资质的安全管控要求围绕人员配备、机构设置、现场管理、责任落实等核心维度展开,且有明确的刚性标准和细化规范,是保障特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准则。具体要求如下: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层面机构与人员
特级资质企业需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 6 人;若涉及建筑起重机械,还需额外配备至少 2 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宜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安全总监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行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 3 年。
项目层面人员配置
对于市政工程造价超过 4 亿元,或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累计长度超过 4 千米的项目,必须配备项目安全总监,并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项目安全总监也需落实带班制度,带班时间要求与项目经理一致。
安全责任体系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需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且每年带班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时间不少于企业全年施工时间的 25%。
安全总监职责
安全总监需专职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括组织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指导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项目管理人员责任
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制定项目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项目专职安全员需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
现场安全管控要求
设备与机械管理
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特级资质企业需审核安拆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对机械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 1 次;现场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通过专用系统办理使用登记。
危险作业管控
对深基坑、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核审批,施工过程中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确保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位。
应急管理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需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预案演练,项目需针对市政工程特点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队伍,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响应处置。
安全投入与培训要求
安全投入保障
特级资质企业需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购置、安全培训、隐患整改等,且鼓励企业为安全管理人员发放岗位津贴,提高其薪酬待遇。
人员培训要求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定期复审资格证书,企业需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更新安全管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