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空调维修资质的年营业额计算核心为年度维修保养和安装工程业绩总和,且不含项目内设备、主要材料金额,并针对维修保养、安装项目的不同场景制定了细分计算规则,具体如下:
一、营业额的核心计算原则
年营业额为企业申报资质上一年度的维修保养业绩与安装工程业绩相加的总额,计算时需直接扣除项目中购置设备、主要材料的金额,仅统计人工、技术服务、辅材等核心服务相关收入。
二、不同类型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
维修保养项目
若项目为跨年度执行,营业额按实际服务月份折算计入对应年度。例如,一个 12 个月的中央空调年度维保项目,若从今年 7 月执行至明年 6 月,则今年计取 6 个月的营业额,明年计取剩余 6 个月的营业额。
安装工程项目
以项目竣工日期为准计入对应年度营业额,且有三类细分计算规则:
能提供项目预算、结算表的,按扣除设备、主材金额后的实际结算额计算;
无法提供预算、结算表的,按合同总金额的5% 计算营业额;
若安装项目本身不含设备和主要材料(仅提供安装服务),按合同金额的50% 计算营业额。
此外,安装项目的营业额计入总额时,不得超过年营业额的 50%,即维修保养业绩需占年营业额的 50% 以上。
三、营业额申报的配套要求
企业申报时需为计入营业额的项目提供合同 + 发票 + 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佐证材料,三者信息需一致(如项目名称、金额、服务内容等),否则该项目营业额将不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