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许昌市开展营业性演出相关业务,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合法经营的前提。该许可证的办理涉及明确的主管部门、严格的办理条件及规范的流程,为帮助相关企业顺利完成办理,以下将从办理机构、依据、条件、材料、流程、费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办理机构及地点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许昌市,具体的受理、审核、审批及证件发放等工作,由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许昌市将演出许可证办理纳入市民之家集中办理范畴,具体办理地点为: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街道 105 号许昌市民之家 3 楼综合服务窗口。该窗口专设文旅业务受理岗,工作人员会为申请人提供材料指导、流程咨询等服务,极大提升了办理的便捷性。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或市民之家咨询电话(0374-XXXXXXX)了解窗口工作时间及业务办理高峰时段,合理安排办理时间,避免耽误业务进度。
二、办理核心依据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核心依据包括: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经后续修订),其中明确了演出经纪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及经营规范等关键内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 47 号),对条例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申请材料要求、审核标准等实操细节;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对办理流程、材料审核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许昌市的办理工作均需严格按照此通知执行。
了解并遵循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是企业顺利办理许可证的基础,可有效避免因对政策不熟悉导致的申请失败或延误。
三、办理条件
想要在许昌市成功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企业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主体资格要求:申请主体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申请资格。企业需已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状态正常,无经营异常、失信等不良记录。
经营范围要求: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 “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 等与演出业务相关的内容。若经营范围未包含相关内容,企业需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待变更完成后,再申请演出许可证。
专业人员要求:需配备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且经纪人须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同时,企业需为这 3 名演出经纪人缴纳连续 1-3 个月的社会保险(具体缴纳时长以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最新要求为准),社保缴纳单位需与申请企业一致,以证明经纪人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真实有效。
办公场所要求: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需为商业用途,且面积需能满足开展演出经纪业务的基本需求(一般建议不小于 30 平方米)。企业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且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需在 1 年以上。
资金要求:企业需具备与开展演出经纪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通常不低于 10 万元(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注册资本为准)。虽然目前已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但企业需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开展业务,部分情况下,审批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以核实资金情况。
四、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需按要求整理装订,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书》:需通过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在线填写并打印,申请书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确认。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清晰完整,能看清营业执照上的所有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演出经纪人相关材料:包括 3 名演出经纪人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 1-3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需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明确显示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缴费时段及缴费金额等信息)。
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出租方需签字或盖章确认)。若办公场所为无偿使用,需提供无偿使用证明,明确使用期限、使用范围等内容,并由产权方签字或盖章。
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包含全体股东签字页、经营范围页等关键页面。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要求,部分企业可能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组织架构、业务规划等内容)、资金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表等)等补充材料,具体以审批部门的通知为准。
五、办理流程
许昌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受理审核、实地核查、审批决定、领取证件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申报:登录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ccm.mct.gov.cn/),注册企业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登录后,在平台中找到 “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 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经纪人信息、办公场所信息等内容,并上传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完整,格式为 PDF 或 JPG)。上传完成后,提交申请,等待平台初审。
材料提交: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需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按顺序整理装订(建议使用文件夹装订,封面注明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 及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前往许昌市民之家 3 楼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确认材料齐全后,会出具《材料接收凭证》;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企业需按要求补正后再次提交。
受理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将材料移交至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业务科室,科室工作人员会在 1 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正式受理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材料;若材料明显不符合办理条件,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地核查:受理通过后,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在 5-10 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的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场所的真实性、面积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经纪人是否实际在企业任职等。工作人员会现场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若核查通过,进入下一步审批环节;若核查不通过,会告知企业存在的问题,企业需整改后重新申请核查。
审批决定:实地核查通过后,审批部门会对企业的整体资质进行最终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 20 个工作日内(自受理之日起计算)。若审核通过,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若审核不通过,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企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根据理由进行整改,重新申请。
领取证件:审批通过后,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在 1 个工作日内制作《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并通知企业领取。企业可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前往市民之家 3 楼综合服务窗口领取许可证,也可选择邮寄送达(需在申请时注明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领取许可证后,企业需妥善保管,后续开展演出业务时需按规定出示许可证。
六、办理费用
在许昌市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全程不收取任何官方费用,属于免费行政许可事项。但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自行承担的成本,主要包括:
材料准备成本:包括申请材料的打印、复印、装订费用,以及可能需要的照片拍摄、文件扫描等费用,一般几十元即可完成,成本较低。
人员成本:若企业没有现成的演出经纪人,需招聘专职经纪人,会产生人员工资、社保缴纳等成本。根据许昌市的薪资水平,演出经纪人的月薪一般在 3000-5000 元左右,社保缴纳金额根据当地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计算,具体金额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办公场所成本:若企业需租赁办公场所,会产生租金成本。许昌市东城区等核心区域的办公场所租金一般为每月 20-40 元 / 平方米,3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每月租金约 600-1200 元,具体租金需根据办公场所的位置、装修情况等因素确定。
总之,在许昌市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只要企业满足办理条件,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严格按照办理流程操作,即可顺利完成办理。企业在办理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随时咨询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市民之家的相关窗口,获取专业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