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全流程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27 07:47|栏目: 营业演出 |浏览次数:

在漯河市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演出举办等经营活动,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合法合规开展业务的前提。该许可证的办理需遵循国家法规与河南省地方规范,涉及明确的条件审核、材料准备及流程审批。以下从核心维度展开详细说明,为企业提供清晰指引。

一、办理机构及受理地点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需向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漯河市的具体受理、初审及材料核查工作由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为提升办理便捷性,业务已纳入政务服务集中办理体系,具体受理地点为:漯河市源汇区嫩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漯河市市民之家 3 楼文旅局行政审批窗口。该窗口设有专职咨询岗,可提供材料清单领取、表格填写指导等服务。申请人可提前通过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http://whhlyj.luohe.gov.cn/)或市民之家热线(0395-XXXXXXX)查询窗口工作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及业务高峰时段,合理规划办理时间。

二、办理核心依据

办理流程严格遵循三级法规政策体系,确保审批合规性:

国家层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2024 年修订)明确演出经纪机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及法律责任,其中要求需配备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及相应资金;《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旅部令第 47 号)细化材料标准与审核细则。

省级层面: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营业性演出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统一省内审核标准,明确社保缴纳、场地核查等实操要求。

市级层面:漯河市文旅局结合本地政务服务规范,制定《营业性演出许可办理服务规范》,明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纸质材料装订标准等本地化要求。

三、办理前置条件

申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主体资格:必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无申请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状态正常,无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需包含 “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 等核心经营项目,未包含的企业需先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取得新执照后再申请许可。

人员配置:配备至少 3 名专职演出经纪人,需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在有效期内),且企业需为其缴纳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以证明劳动关系真实)。

办公场所:拥有固定商业用途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 30 平方米,需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期 1 年以上的租赁合同(附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资金实力: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万元(认缴制即可),审批部门可根据情况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以核实资金能力。

四、必备申请材料

材料需同时准备电子件(用于网上申报)和纸质件(加盖企业公章),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

基础申请表单:通过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ccm.mct.gov.cn/)在线填写并打印《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清晰显示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信息),若营业执照已载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可免交额外身份证明。

人员资质材料:3 名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由社保部门出具,需加盖公章,明确缴费单位与时段)。

场地证明材料: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注明租赁期限、用途)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签字或盖章确认);无偿使用需提供产权方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补充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含股东签字页、经营范围页);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说明组织架构、业务规划);若为合资企业,需额外提交合资合同及各方注册文件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需标注 “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企业公章,电子件需为 PDF 或 JP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五、全流程办理步骤

办理流程分为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受理审核、实地核查、审批决定、领证归档六个环节,总时限约 20-30 个工作日:

网上申报(1-2 个工作日)

登录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进入 “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 模块,逐项填写企业信息、经纪人信息及场地信息,上传所有材料电子件。提交后系统自动进行格式校验,1 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需及时查看补正提示。

纸质材料提交(1 个工作日)

网上初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按 “申请表→主体证明→人员材料→场地材料→补充文件” 顺序装订(建议使用蓝色文件夹,封面标注企业名称及申请事项),前往市民之家文旅局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材料齐全性后出具《材料接收凭证》,材料不齐则出具《补正告知书》,需在 5 个工作日内补正完毕。

受理审核(1 个工作日)

窗口将材料移交至漯河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科室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如主体资格不符、经营范围缺失等)。

实地核查(5-7 个工作日)

受理通过后,文旅局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安排 2 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查验:办公场所真实性及面积是否达标、是否配备必要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经纪人是否实际在岗任职。核查后现场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企业负责人需签字确认,核查不通过的需限期整改(整改期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

审批决定(10-15 个工作日)

实地核查通过后,进入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终审环节,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由漯河市文旅局接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驳回理由,企业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领取证件(1 个工作日)

漯河市文旅局收到许可证后,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领取。申请人可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市民之家窗口领取,也可在申请时选择邮寄送达(运费到付)。许可证有效期为 2 年,需妥善保管,后续变更事项需在 30 日内办理备案。

六、办理费用及注意事项

(一)费用说明

官方零收费:漯河市文旅局及上级审批部门不收取任何许可费用,属于免费行政许可事项。

企业自担成本:

材料成本:打印、复印、装订费用约 30-50 元;

人员成本:招聘专职经纪人月薪约 3500-5000 元 / 人,社保缴纳约 1200-1800 元 / 人 / 月;

场地成本:核心区域(如源汇区)30㎡办公场所月租金约 800-1500 元。

(二)关键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经纪人资格证、社保凭证)将被撤销许可,且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变更备案:许可证载明事项(如法定代表人、经纪人)变更的,需在 30 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原许可证办理换发手续。

年检要求:每年需通过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未公示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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