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源市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演出经纪、演员代理、演出策划、票务销售等活动,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合法经营的法定前置条件。作为河南省省直辖县级市,济源市办理流程需遵循国家法规、河南省统一标准,同时结合本地 “就近办、高效办” 政务服务特色,以下从办理机构、核心条件、流程步骤、注意事项等维度展开详细说明,为企业提供精准操作指引。
一、办理机构及受理渠道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许可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终审审批,济源市作为省直辖县级市,承担材料受理、初审核查、实地查验等前置工作,具体由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权负责,无需经地级市中转,审批衔接更高效。
为提升办理便捷性,业务已纳入全市政务服务集中办理体系,核心受理渠道为:济源市沁园街道黄河大道 88 号济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文旅局行政审批窗口(该窗口为济源市唯一受理点,覆盖全市企业,无需分区提交)。窗口设置 “演出许可专岗”,配备专职人员提供材料清单定制、表格填写示范、网上申报一对一辅导等服务,还可提供材料预审服务(提前通过窗口电话 0391-6633181 预约预审,减少跑办次数)。申请人可通过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http://whhlyj.jiyuan.gov.cn/)或政务服务中心热线(0391-6633111)查询窗口工作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避开每月月底、月初业务高峰时段。
二、办理核心依据
审批流程严格遵循三级法规政策体系,济源市因省直辖属性,在材料流转、审核反馈上更具效率优势:
国家层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 号,2024 年修订)明确演出经纪机构需具备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及相应资金等核心条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化人员资质、场地要求及材料标准。
省级层面: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营业性演出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统一省内社保缴纳时长(新企业 1 个月、老企业 3 个月)、场地核查标准(面积不低于 30 平方米),济源市直接执行省级标准,无额外加码要求。
市级层面:济源市文旅局《关于优化营业性演出许可办理流程的通知》(2024 年发布)明确本地材料受理规范,如县域企业无需额外提供属地证明、电子材料审核反馈时限缩短至 1 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
三、核心办理资质条件
申请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质要求,任何一项不达标将直接导致申请驳回,济源市审核严格对标省级标准,无特殊附加条件:
(一)主体资格条件
必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无申请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状态需为 “存续”,近三年无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记录;法定代表人需为中国大陆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且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演出行业禁业处罚(可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提前自查)。
(二)经营范围条件
营业执照需明确包含 “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 等核心经营范围。未包含相关内容的企业,需先到济源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可与演出许可材料同步准备,减少办理周期),取得新营业执照后再提交许可申请。
(三)人员配置条件
配备 3 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需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在有效期内且完成行业备案,无其他单位挂靠记录,可通过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网” 查询备案状态)。企业需为其缴纳社保:新成立 1 个半月内的企业,提供 1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即可;成立超过 1 个半月的企业,需提供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社保缴纳单位与申请企业一致,不可补缴,社保凭证需由济源市社保局出具并加盖公章)。
(四)办公场所条件
拥有固定商业用途办公场所(面积不低于 30 平方米),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标注 “商业办公” 用途,若为共有房产需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使用证明);租赁房产提供租赁期 1 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明确租赁用途为 “商业办公”)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需签字或盖章确认);无偿使用需提供产权方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明确使用期限、用途及无租金纠纷承诺)。场地需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基础办公设备,能满足演出经纪业务文件处理、合同存档需求。
(五)资金与股权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 10 万元(实行认缴制,无需实缴证明,但需在营业执照中明确标注);若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持股比例需超过 51%,需提供合资合同、股东出资证明(由济源市市场监管局出具或第三方验资机构报告),且董事会成员中内地代表需占多数,纯外资企业暂不受理。
四、必备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需同时准备电子件(用于网上申报)与纸质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济源市对材料格式要求明确,具体清单及规范如下:
基础申请表单:通过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http://ccm.mct.gov.cn/)在线填写并打印《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不可代签)并加盖企业公章,“经纪人信息” 栏需准确填写资格证编号及社保缴纳起止时间,确保与社保凭证一致。
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清晰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信息,若营业执照有变更记录,需同时提供变更通知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载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需在复印件标注 “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无需额外提供其他身份证明)。
人员资质材料:3 名演出经纪人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复印件(需包含证书首页、照片页、有效期页,确保清晰可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由济源市社保局出具,加盖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专用章”,明确显示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缴费时段、缴费金额,新企业需在凭证备注 “企业成立时间:XXXX 年 XX 月”)。
场地证明材料:按办公场所类型提供对应证明材料(详见 “办公场所条件”),若场地位于写字楼,需额外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 “商业用途证明”(注明楼宇性质及允许开展演出经纪业务)。
补充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包含股东签字页、经营范围页、股权比例页,若有章程修正案需同步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含组织架构、业务规划、经纪人分工,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中外合资企业需额外提交合资合同复印件、中方持股比例证明、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注:电子件需为 PDF 格式(分辨率 300DPI 以上,单个文件不超过 10MB),纸质件按 “申请表→主体证明→人员材料→场地材料→补充文件” 顺序装订(建议使用蓝色文件夹,封面注明 “济源市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材料 + 企业名称 + 申请日期”),所有复印件需标注 “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企业公章,无公章的材料视为无效。
五、全流程办理步骤详解
办理流程分为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受理审核、实地核查、审批决定、领证归档六个环节,因济源市为省直辖县级市,材料无需经地级市中转,总时限比普通地级市缩短 3-5 个工作日,约 17-30 个工作日:
网上申报(1 个工作日)
登录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系统自动核验,1 小时内反馈核验结果)。进入 “演出经纪机构许可申请” 模块,逐项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经纪人信息(需录入资格证编号,系统自动关联备案信息)、办公场所信息,按顺序上传所有材料电子件(上传后需预览确认清晰度)。提交申请后,系统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格式初审,若提示材料缺失或格式错误,需在 24 小时内修改补传,避免延误审核。
纸质材料提交(1 个工作日)
网上初审通过后,携带装订好的纸质材料到济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文旅局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会逐项核对纸质材料与电子件一致性,确认齐全后出具《材料接收凭证》(需妥善保管,作为后续查询依据);若材料不符要求(如未盖章、复印件模糊),会出具《补正告知书》,明确补正内容及期限(最长 5 个工作日),补正后无需重新网上申报,直接到窗口提交补正材料即可。
受理审核(1 个工作日)
窗口将材料移交至济源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科室工作人员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质审核:重点核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纪人资质及社保真实性(会通过济源市社保局系统联网核验社保信息)。审核通过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审核不通过的(如主体资格不符、经营范围缺失),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说明理由,企业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实地核查(3-5 个工作日)
受理通过后,济源市文旅局会在 3 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实地核查时间(通常在提交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安排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到企业办公场所核查:查验场地位置与材料记载是否一致、面积是否达标、办公设备是否齐全;与经纪人现场核实劳动关系(需出示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查看企业是否建立演出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核查后现场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企业负责人需签字确认,核查通过的进入省级审批环节;核查不通过的,出具《核查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及期限(最长 10 个工作日),整改后需重新申请核查,核查次数不超过 2 次。
审批决定(10-18 个工作日)
济源市文旅局完成初审及实地核查后,将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终审,省级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因济源市材料流转高效,实际审批时限约 10-18 个工作日)。审批通过的,河南省文旅厅会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邮寄至济源市文旅局;审批不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由济源市文旅局转交企业,明确驳回理由(如经纪人资质不符、场地不达标),企业可根据理由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领取证件(1 个工作日)
济源市文旅局收到许可证后,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企业领取。申请人可凭以下材料之一领取: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领取,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期限)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统一领取,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单位介绍信。也可在申请时选择邮寄送达(运费到付,地址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收到许可证后需核对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妥善保管(许可证有效期 2 年,需放置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以备核查)。
六、后续管理及关键注意事项
(一)许可证变更、延续与补办
变更办理:企业出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纪人团队、经营范围(演出相关)等信息变更时,需在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许可证正副本、变更证明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股东会决议、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变更需提供新场地证明),济源市文旅局审核时限为 5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许可证,原证收回作废。
延续办理:许可证有效期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需办理延续手续: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原许可证正副本、最新 3 名经纪人社保凭证(近 1 个月)、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重新提交场地证明(若场地未变更),济源市文旅局初审通过后报送省级部门,终审时限约 10 个工作日,延续后许可证有效期重新计算 2 年。
补办办理:许可证遗失或损毁的,需先在济源市文旅局官网发布遗失声明(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声明需包含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遗失原因),再提交《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补办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核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领取新证,补办不收取任何费用,原许可证编号作废。
(二)特殊场景合规要求
临时搭建舞台演出:在济源市举办户外音乐节、大型演唱会等需临时搭建舞台的演出,除常规许可材料外,还需补充:舞台搭建方案(含结构设计图、承重计算书,需由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由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出具,评估内容包括舞台安全、人群疏散、应急通道设置);与济源市公安部门签订的安保服务协议(明确安保人员数量,按观众人数 1% 配置,最低不少于 10 人);医疗保障方案(注明就近医院联动机制、急救设备及人员配置)。济源市文旅局会联合应急管理、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查验,查验通过后方可举办演出。
异地演出备案:企业在济源市外(含河南省内其他地市及省外)开展演出的,需提前通过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办理异地备案:上传演出协议(与演出地场地方签订)、节目视听资料(歌曲需附歌词文本,外文歌曲需中外文对照;舞蹈、戏剧类需提供完整视频)、演出地场地消防安全证明,济源市文旅局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通过后生成《异地演出备案证明》,企业需将备案证明提交给演出地文旅部门,无需重复办理许可证。
涉外演出管理:若演出涉及外籍演员,需在申请许可时额外提交:外籍演员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演出类,有效期需覆盖演出时段)、护照复印件(有效期不少于 6 个月,需包含签证页);演员所属经纪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需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节目翻译文本(逐句翻译,确保内容无违规);济源市外事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函(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申请)。同一演出中外籍演员人数不得超过演员总数的 50%,且不得主演含有中国核心文化元素的节目(如传统戏曲、民族舞蹈)。
(三)风险规避提示
材料真实性管控:严禁提交虚假材料(如伪造经纪人资格证、社保凭证、房产证),济源市文旅局会通过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网核验经纪人资质、通过社保局系统核验社保信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房产信息,发现虚假材料的,将撤销许可,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3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涉嫌犯罪的(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年度公示义务:每年 1 月 1 日 - 3 月 31 日,企业需通过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提交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上一年度演出经营情况、经纪人变动情况、办公场所变更情况等,未按时公示或公示信息虚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演出审批(如异地演出备案)及银行贷款、招投标等业务,需在列入异常后 30 日内补正公示,方可移出异常名录。
日常合规管理:建立演出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演出合同、节目资料、观众反馈等材料存档,保存期不少于 2 年(可电子存档,但需确保可查询);定期核查经纪人资格证有效期(提前 3 个月提醒经纪人通过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办理续期),经纪人离职需在 30 日内补充符合条件的经纪人并办理备案,确保始终满足 3 人要求;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未取得 “涉外演出许可” 不得组织外籍演员演出,未取得 “演出举办资质” 不得自行举办大型演出),违规经营将面临 5000 元 - 3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