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牵头印发《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方案》 优化流程提质增效 赋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06 10:49|栏目: 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养老机构开办过程中存在的流程繁琐、部门协同不足、办理效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较高等突出问题,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主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正式印发《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流程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核心,推动养老机构开办全流程优化升级,为全省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养老服务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办养老机构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养老服务短板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开办养老机构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审批备案事项,不同部门之间存在审批标准不统一、申请材料重复提交、业务流程衔接不畅等问题,不仅增加了开办主体的办事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机构的落地速度和发展质量。此次《方案》的出台,正是立足云南省养老服务发展实际,聚焦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抓手,对养老机构开办流程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打破部门壁垒、打通数据堵点,推动养老机构开办从“多部门跑、多次跑”向“一次提交、一网通办”转变。

《方案》明确了核心改革目标,即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将养老机构开办过程中涉及的养老机构备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等多个跨部门、跨领域事项进行集成整合,实现“一件事”集成办理。通过流程优化、材料精简、数据共享,最终达成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通办”、办理结果“一次送达”的改革目标,大幅压减办理时长、降低办事成本,切实提升开办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优化全省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不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

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方案》对集成办理的事项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重点整合了五大核心事项,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一是养老机构备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和备案流程,简化备案手续,推行线上备案,确保开办主体能够快速完成备案手续;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查,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优化成立登记审查流程,整合审查材料,缩短审查时限,提升登记效率;三是社会保险登记,协调税务、社保等部门,将养老机构社会保险登记纳入集成办理范围,实现机构登记与社保登记无缝衔接,避免开办主体重复跑腿;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针对养老机构内从业人员和入住老人的医保需求,优化参保和变更登记流程,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参保、便捷享受医保待遇;五是其他关联事项,根据养老机构开办实际需求,逐步整合消防备案、卫生防疫审查等关联事项,推动更多事项纳入集成办理范围,实现“一件事”全链条办理。

在流程优化方面,《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原则,对养老机构开办全流程进行梳理重构,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办理流程。一是推行“一表申请”,整合各部门所需申请材料,制定统一的《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申请表》,开办主体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所有集成事项,避免材料重复提交;二是实现“一网通办”,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搭建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集成办理模块,实现线上申请、线上审核、线上反馈、线上办结,开办主体无需到多个部门窗口跑动,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所有事项办理;三是优化审核流程,建立跨部门协同审核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请材料进行并联审核、限时办结,打破以往“串联审批”的模式,大幅缩短办理时限;四是明确办理时限,对各环节办理时间进行严格规定,明确总办理时限,确保开办主体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事项办理,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为确保改革任务层层落实、高效推进,《方案》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职责分工,建立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省级层面主要承担统筹协调、系统建设、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职责,由省民政厅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改革工作;负责搭建省级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集成办理系统,推动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牵头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难点堵点问题,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审批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全省改革工作整齐划一、规范推进。

市、县级层面作为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主要承担窗口落地、规范审批、线下服务和政策落实的职责。市级层面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集成办理工作,协调本级相关部门做好流程衔接、材料整合和审核办理工作;加强对县级层面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优化线下服务窗口设置,设立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专窗,为开办主体提供咨询、指导、代办等全方位服务。县级层面负责具体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严格按照统一的办事指南和审批标准,开展线上线下审核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只进一门”“一网通办”要求,所有集成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不得要求开办主体到多个部门窗口办理;加强对审批流程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不得额外增加办理环节、增设申请材料,切实减轻开办主体负担。

《方案》还明确了多项保障措施,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审核、联合监管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规范服务标准,制定统一的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审核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各环节办理要求,确保审批办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线下窗口等多种渠道,宣传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集成办理改革政策,解读办事流程和相关规定,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开办主体积极参与改革、享受改革红利;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违规增设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此次《方案》的印发和实施,是云南省民政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通过整合优化养老机构开办流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不仅能够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切实减轻开办主体的负担,还能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领域,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云南省民政厅将牵头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完善服务措施、强化协同配合,不断提升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集成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根据改革实施情况和养老服务发展需求,逐步扩大集成办理事项范围,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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