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已依法登记、民政备案且持续运营满 1 年,具备医疗资质(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提供 “医疗 + 养老” 融合服务的养老机构。
(二)等级划分
从低到高分为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五级。等级越高,代表综合服务能力越强;首次参评最高可申报四级。
(三)核心原则
第一,医养融合。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深度整合,医疗资质、人员、场地形成完整闭环。
第二,安全底线。消防、院感、食品、药品、护理安全为一票否决项。
第三,动态评定。等级有效期 3 年,期满复评;获评满 2 年后可逐级升级。
(四)否决项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终止评定资格:
近 1 年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包括医疗、消防、食品安全等领域。
医疗资质或执业许可过期、伪造,或超范围执业。
近 1 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调查。
消防、环保、食品药品等强制性标准不达标。
二、评定指标体系(总分 1000 分)
(一)一级指标及权重
考核内容分为四大核心板块,具体权重如下:
机构资质与运营管理,权重 200 分。核心考核资质合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
医养融合硬件设施,权重 250 分。核心考核医疗场地、养老居室、康复设施、无障碍环境、安全配套。
医疗服务能力,权重 300 分。核心考核医疗团队、诊疗服务、健康管理、康复护理、院感控制。
养老服务能力,权重 200 分。核心考核生活照料、膳食服务、文化娱乐与心理支持、安宁服务。
服务质量与满意度,权重 50 分。核心考核质量监测、投诉处理、服务满意度。
(二)二级指标及核心要点
1. 机构资质与运营管理(200 分)
资质合规
必须确保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 / 事业单位登记证、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合作协议)、消防验收 / 备案凭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全部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组织与制度
需设立医养结合管理委员会。明确医疗、护理、养老、后勤、财务等各部门职责。建立并执行医疗质量、护理操作、院感、药品、安全、应急等核心制度与操作流程。
人力资源
院长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合格证。医疗团队方面,内设机构需配备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合作机构需有固定派驻医师 / 护士。护理员需 100% 持证上岗,失能老人护理配比需达到 1:3。社工方面,三级及以上机构每 200 名老人需配备 1 名专职社工。
信息化管理
建立覆盖老人健康档案与养老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系统,支持电子病历、健康监测、服务记录、远程会诊及应急呼叫联动。
2. 医养融合硬件设施(250 分)
医疗功能区
一级与二级机构需设医务室或护理站,面积不小于 30 平方米,配备基本诊疗设备。三级及以上机构需设综合门诊与康复治疗区,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并配备心电图机、康复器械、药房、抢救室等更高级设备。
养老居室
人均使用面积有明确分级要求,一级不低于 10 平方米,二级不低于 12 平方米,三级不低于 15 平方米,四级 / 五级不低于 18 平方米。三级及以上机构需有不少于 50% 的居室配备独立卫生间,并实现无障碍、防滑、呼叫器、扶手等适老化配置。
公共与康复设施
全院需实现无障碍,零高差或不超过 15mm 的斜面过渡。康复区方面,三级及以上机构需设独立康复室,配备专业设备。安全配套上,应急呼叫系统需全覆盖,消防设施、监控、应急照明与疏散标识均需达标。
3. 医疗服务能力(300 分,核心权重)
医疗团队资质
内设机构需配备至少 1 名执业医师和 2 名注册护士。合作机构需有固定派驻的执业医师,每周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4 小时。护理员需掌握基础医疗护理技能。
基础医疗服务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诊疗、用药指导、输液、换药等服务。三级及以上机构可开展慢病管理、老年综合征筛查。入院时需完成全面评估,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组织至少 1 次体检,每月进行不少于 1 次的慢病随访与健康宣教。建立 24 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急救设备齐全,并与周边二级及以上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确保 30 分钟内可完成转诊。
康复与护理服务
提供运动、作业、言语、物理因子治疗,并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专科护理涵盖压疮、失禁、管道护理、安宁疗护、认知症照护等。院感控制方面,需健全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手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制度。
药品与耗材管理
药房管理规范,药品分区存放、严格执行效期管理。处方调配合规,耗材实行 “一物一码” 管理,确保全程可追溯。
4. 养老服务能力(200 分)
生活照料
覆盖出入院、清洁、洗涤、助餐、助浴、助行、如厕等全流程服务。根据老人能力进行分级照料,并制定个性化计划。实行 24 小时护理值守。
膳食服务
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重点满足低盐、低脂、低糖等慢病饮食需求,并提供软食、半流质、流质等特殊膳食。食品安全达标,餐食需留样 48 小时。三级及以上机构需配备专业营养师指导配餐。
文化娱乐与心理支持
设置固定活动室,开展书画、棋牌、手工、健身等活动。对老人进行入院及定期心理评估,并提供心理咨询、情绪疏导与认知干预。三级及以上机构需配备专职心理专员。
安宁服务
提供临终关怀、疼痛管理、心理慰藉及家属支持服务,充分尊重老人的宗教信仰与个人意愿。
5. 服务质量与满意度(50 分)
质量监测
建立服务质量自查制度,每月自查、每季度专项检查,记录完整。对医疗护理不良事件实行闭环管理。
投诉处理
公示投诉渠道,确保 24 小时响应、7 日内办结、回访率达到 100%。
满意度
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一级机构满意度不低于 70%,二级不低于 75%,三级不低于 80%,四级不低于 85%,五级不低于 90%。
三、等级合格分数线
一级(★):总分不低于 600 分,且医疗与设施核心指标分不低于 300 分,入住率不低于 30%。
二级(★★):总分不低于 700 分,且医疗与设施核心指标分不低于 380 分,入住率不低于 35%。
三级(★★★):总分不低于 800 分,且医疗与设施核心指标分不低于 450 分,入住率不低于 40%。
四级(★★★★):总分不低于 900 分,且医疗与设施核心指标分不低于 520 分,入住率不低于 45%。
五级(★★★★★):总分不低于 950 分,且医疗与设施核心指标分不低于 580 分,入住率不低于 50%。
四、评定流程
申请:向评定委员会提交申请表、全套资质文件、运营报告及自评报告。
初审:委员会核查资质,确认无否决项后受理申请。
现场考评:专家组实地考察,查验资料,访谈人员,观摩服务,并进行满意度抽样。
综合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分,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等级。
公示发证:评审结果进行 7 天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等级牌匾与证书。
五、动态管理
日常监管:由民政与卫健部门联合开展日常抽查,每年不少于 1 次。
动态调整:有效期内如出现否决项或服务质量严重下滑,将被降级或撤销等级。
复评与升级:机构需在等级期满前 3 个月申请复评。满 2 年后可根据达标情况逐级申请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