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入网服务提供者是指不仅为第三方提供交易平台,也通过平台为消费者提供食品相关服务(如配送服务等)。如常见的平台包括:饿了么、美团外卖等。
(二)法律依据
1.《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五条;
2.《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三)适用情形
1.入网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开展入网服务活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入网服务提供者备案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备案主体应当自发生变化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四川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信息采 集表》进行备案信息更新。
(四)资料提交
1.《四川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登记表》;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或备案证明(ICP备案号)复印件;
5.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6.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向经营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受理后,市场监管部门的经办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重点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必要情况可以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认其实际运营能力与提交材料是否一致;
4.发放凭证:审核通过的,市场监管局会制作《四川省入网服务提供者备案凭证》或类似的备案证明文件。
(六)办理地址
根据实际经营地址选择对应市场监管所办理或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进行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