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从事外卖平台运营者需要进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28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第27号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下面就来讲解下备案流程:
1.打开你所属的政务网站,如湖南的是:https://zwfw-new.hunan.gov.cn/
2,搜索你公司注册所在辖区,如长沙市,岳麓区
3,若没有办理过,可以先点击办事指南阅读下流程和细节,以及所需资料和注意事项。
4,准备好所需资料后,进行备案操作
5,各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下一步操作,然后等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