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 ICP 许可证申请的公司资质要求较为严格,包括股权、资金、人员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股权结构要求: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试点地区,外资企业可全资控股,但需提交《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及商务部批复文件。非试点地区,外资比例不得超过 50%,需提供股权追溯至自然人的完整结构图,并标注外资股东安全审查批复文件编号。
注册资本要求:通常情况下,开展地方性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若开展全国性业务,注册资本建议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公司需为至少 3 名员工缴纳近 1 个月的社保,人员应涵盖技术、运营、安全等岗位,社保证明需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及缴纳单位。此外,法定代表人必须为中国大陆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经营范围要求: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增值电信业务” 或 “互联网信息服务” 等相关内容。
网站与服务器要求:网站需完成# ICP 备案,且备案主体与许可证主体一致,域名注册人也需与申请企业一致,剩余租期不少于 6 个月。服务器必须部署在中国境内,需提供托管商 IDC/ISP 资质证明及安全评估报告。
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企业需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如制定网络安全防护方案,包括数据加密、防 DDoS 攻击、日志留存(6 个月以上)等,同时需建立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
业务规划要求:企业要有详细的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内容应包含业务模式、盈利方式、用户群体分析及市场竞争力等,明确业务方向、目标用户、网络架构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