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5-08-19 08:07|栏目: 绿色证书 |浏览次数:

一、修订背景

步入 “十四五”,我国进入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期。面对新时期工业绿色发展新目标、新任务,2018 年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已难以满足需求,亟待修订以精准引领绿色工厂向高质量、低碳化迈进,推动我国工业绿色转型与产业升级,助力 “双碳” 目标达成。

二、核心变化点

(一)定义与 “五化” 特征重构

绿色工厂定义更新为 “实现了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的工厂”。相较于 2018 版,“原料无害化” 和 “废物资源化” 整合为 “资源高效化”,并新增 “产品绿色化” 维度。这一调整将评价范围从工厂内部生产过程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更注重资源综合利用与产品生态设计。

(二)评价指标体系革新

确立由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

基本要求:从原先仅在基础合规性要求条款提出相关要求,拓展为明确的 11 项具体要求,涵盖合规、节能环保、信息披露等多方面 “门槛”。

合规要求: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使用或生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近三年新增投入使用的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应达到适用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 2 级水平;达到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2 级及工业用水定额通用值要求。

节能环保要求:提出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指标。

信息披露要求:需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披露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信息。

评价指标:围绕绿色工厂 “五化” 特征设置一级指标,取代 2018 年版以评价要素为主的一级指标名称表述。

能源低碳化:以能源消费强度、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二级指标为主,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引导能源消费结构转型。

资源高效化:以原材料消耗强度、原材料利用率、再生材料使用率、取水强度、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二级指标为重点,引导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生产洁净化:设置生产工艺和设备、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主要污染物产生或排放强度等二级指标,引导进一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

产品绿色化:保留原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等评价要求,各行业可根据自身 “绿色产品”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充绿色产值占比及产品绿色属性特征化指标等,规避原单项要求不适用的情形。

用地集约化:删除原建筑和照明部分要求,重点以土地产出率为核心指标,体现工业用地集约化导向。

(三)管理体系要求升级

首次将四大管理体系作为硬性条件,即企业要按照 GB/T 19001、GB/T 45001、GB/T 24001、GB/T 23331 或相关行业适用标准,或以上相关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这确保企业在绿色发展过程中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作为支撑,推动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评价方法优化

围绕量化绩效指标综合评分的思路,对评分细则、权重分配等进行调整。引入 “引领值”(行业前 5%)和 “基准值”(行业平均),按此分级评分,采用百分制,达到引领值得满分,低于基准值得 0 分,介于两者之间按比例得分。这种评价方法使评价结果更能科学合理地衡量工厂的绿色化水平,激励企业向行业先进水平看齐,追求更高的绿色绩效。同时,明确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指标计算,如能耗限额标准、用水定额标准等,规范数据核算,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与可比性。

(五)标准衔接与更新

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能效、计量器具配备、工业用水定额、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产品碳足迹量化、绿色产品评价等国标及清洁生产等行标要求,坚持 “高效、绿色、循环、低碳” 引领,提高标准有效衔接和配套。此外,增补了如 GB/T 24067《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等标准,删除不再适用的引用文件,使评价标准能与最新的相关标准规范接轨,增强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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