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要求
(一)基本要求(“一票否决” 项)
合规经营:企业需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为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不得发生安全(涵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这可通过 “信用中国” 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进行核查。
产业政策相符:严禁使用或生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近三年新增投入使用的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应达到适用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 2 级水平;同时,需达到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2 级及工业用水定额通用值要求。
节能环保规划与执行:企业要制定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污染物排放水平需严格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指标。
信息披露:企业应依据 GB/T 32150、GB/T 32151(所有部分)或适用标准规范,对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精准核算和报告,并编制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如实披露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信息。
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应按照 GB/T 19001、GB/T 45001、GB/T 24001、GB/T 23331 或相关行业适用标准,或以上相关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
绿色采购:开展绿色采购,建立供应商选择、风险分级、审核监督、绩效评价与应急管理机制,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服务。
(二)评价指标要求(围绕 “五化” 设置)
能源低碳化
能源消费强度:需符合国家或地方针对该行业制定的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且应朝着行业先进水平努力,如行业标杆水平或先进值。计算方式依据 GB/T 2589 等相关标准,通过企业在统计周期内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与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得出。
碳排放强度:按照 GB/T 32150 等标准进行核算,企业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应尽可能降低,以契合行业低碳发展趋势。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企业使用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在总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应不断提高,反映企业在能源结构优化方面的成效。计算公式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 总能源消费量 ×100% 。
资源高效化
原材料消耗强度:指企业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主要原材料量,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并持续推动原材料消耗强度下降。通过统计周期内主要原材料投入量与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计算,可参考 GB/T 29116 等标准。
原材料利用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利用的原材料量占投入原材料总量的比例,体现原材料的有效利用程度。利用率越高,表明资源浪费越少。计算公式为实际利用原材料量 ÷ 投入原材料总量 ×100% 。
再生材料使用率:企业在生产中使用的再生材料(如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占总原材料使用量的比例,反映企业对资源循环利用的参与度。计算公式为再生材料使用量 ÷ 总原材料使用量 ×100% 。
取水强度:企业生产单位产品的取水量,需满足 GB/T 18916 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并积极探索节水措施,降低取水强度。通过统计周期内企业取水量与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计算。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企业生产过程中重复使用的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体现企业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力。计算公式为重复用水量 ÷(取水量 + 重复用水量)×10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企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尾矿、粉煤灰、炉渣等)进行综合利用的量占产生总量的比例,反映企业对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处理水平。计算公式为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 ×100% 。
生产洁净化
生产工艺和设备: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高效、低污染的设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工艺和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且在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具有优势。例如,采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操作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污染风险;选用密闭式生产设备,降低物料泄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
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企业应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改造,如对老旧设备进行节能改造、优化生产流程以降低能耗和物耗、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等。可通过统计企业在绿色低碳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项目数量及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
主要污染物产生或排放强度: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如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的产生量或排放量,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并尽量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计算方式依据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规定方法进行核算。
产品绿色化
绿色设计:在产品设计阶段,引入生态设计理念,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思维,从原材料获取、生产制造、包装运输、使用维护和回收处理等各环节,充分考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有害物质使用,提高产品的可回收性、可拆解性和可重复利用性。可依据 GB/T 24256 等标准进行评估。
产品碳足迹: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如 GB/T 24067)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降低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
绿色产值占比(可选):企业生产的符合绿色产品相关标准或要求的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反映企业绿色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市场竞争力。计算公式为绿色产品产值 ÷ 总产值 ×100% 。各行业可根据自身 “绿色产品”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是否将此指标纳入评价。
产品绿色属性特征化指标(可选):根据不同行业产品特点,设置具有针对性的绿色属性特征化指标,如电子产品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指标、纺织品的生态环保指标等,以更全面地评价产品的绿色特性。各行业可依据自身情况确定此类指标及评价标准。
用地集约化
土地产出率:企业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实现的产值或利润,是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土地产出率越高,表明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越高。计算公式为总产值(或总利润)÷ 土地使用面积。该指标体现工业用地集约化导向,鼓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资源浪费。
二、评分标准
定量指标评分:引入 “基准值” 和 “引领值” 概念。引领值代表工厂宜达到的标杆水平,通常以覆盖本行业前 5% 的先进水平为取值原则,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前瞻性;基准值为工厂应达到的基本水平,针对定量指标结合行业情况设置,一般以行业平均水平为取值原则。评分采用百分制,当企业指标达到引领值时,可得满分;低于基准值,则得 0 分;指标值介于引领值和基准值之间时,采用线性比例法、极差法等方法计算分值。例如,某企业的能源消费强度达到了行业引领值,在该项评分中可得 100 分;若仅达到基准值,则得 0 分;若处于两者之间,假设其能源消费强度为引领值的 80%,则按照线性比例法,该项得分 = 100×80% = 80 分。
定性指标评分:对于定性指标,如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先进性、绿色设计的实施情况等,评价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企业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判定,通常采用分级评分的方式,如优秀(80 - 100 分)、良好(60 - 79 分)、一般(40 - 59 分)、较差(0 - 39 分)等。例如,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采用了多项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且设备运行稳定、高效,则可评定为优秀等级,得 80 - 100 分;若生产工艺和设备基本满足行业要求,但在节能、环保方面存在一定改进空间,则评定为良好等级,得 60 - 79 分。
综合评分与判定:将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按照相应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得出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当工厂符合所有基本要求,且综合评价得分达到评价组织方所指定的要求(如 80 分及以上)时,判定为绿色工厂。各指标权重根据其对绿色工厂建设的重要程度确定,如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等核心指标的权重可能相对较高,而部分辅助性指标权重相对较低。例如,能源低碳化指标权重设定为 30%,资源高效化指标权重设定为 25%,生产洁净化指标权重设定为 20%,产品绿色化指标权重设定为 15%,用地集约化指标权重设定为 10%。某企业各项指标得分分别为能源低碳化 85 分、资源高效化 75 分、生产洁净化 80 分、产品绿色化 70 分、用地集约化 80 分,则该企业综合评价得分 = 85×30% + 75×25% + 80×20% + 70×15% + 80×10% = 79.25 分。若评价组织方要求综合评价得分 80 分及以上才可判定为绿色工厂,则该企业暂不符合绿色工厂评定标准。